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3-13 17:07:32作者:佚名

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的法律文件,会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各方面利益。因此建议当事人找专业的离婚律师代书,才能从根本上接触离婚后的顾虑。

我们受理很多离婚后财产纠纷,就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没有写好引起的争议。即使是自己写,也要请专业离婚律师帮你审查,用我一个当事人的话说,这叫“半包”。

结合我看过的当事人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我总结出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而是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是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的。

虽然离婚协议的内容可以反悔,但是这份离婚协议毕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一方向法院起拆离婚的时候,法院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为参考依据。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然是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

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得再婚或是不能再生育,不享有孩子探望权等等,这些都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都是属于无效的条款。

3、网上的离婚协议书经常有这样的语句,说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样的约定,其实法律风险非常大,特别是在一方有隐瞒财产,对方不知情,如果这个条款写在里面,不知情的一方,将来再发现对方还有这些财产的,那要想争取难度就非常大了。

所以在这里就建议双方在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详细列明各项财产,把财产的具体信息都写清楚,将来一方再因为财产发生争议的时候,向法院起诉时就会有理有据。

4、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孩子的抚养费只要双方自愿,在自愿的情况下就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孩子满18周岁且独立生活时止,这样的约定即便是孩子将来满了18周岁,但是还在上大学,那对方上大学的费用也是要承担的。

5、离婚后可以会涉及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房子归了哪一方,那会要求另外一方呢从房子里把户口迁出去,如果另外一方不配合的,那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迁户口,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那怎么办呢?

李律师这里建议大家在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在一定的期限内不把这个户口从房子内迁出的,那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样一来就会给对方产生一定的威慑力,迫使其户口尽快的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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