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03-15
更新时间:2024-03-15 23:19:37作者:未知
一、著作权属于绝对权和专有权吗?
著作权是绝对权和专有权,在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著作权具有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二、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三、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有哪些?
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第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第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五,著作权还保护特殊的主体,包括国家接受的已故作者遗赠作者的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国家将一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属于绝对权和专有权,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必须要提供申请表,著作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作品的样本,作品的创意说明书,如果是文字作品的提供稿件就可以,工程产品要提供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