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雇佣人受损害有谁赔偿

更新时间:2024-03-18 17:17:00作者:佚名

侵权责任法雇佣人受损害有谁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雇佣人受损害有谁赔偿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相关内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

1、雇佣人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自己受伤,则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直接走工伤保险赔付的程序。

2、在雇佣人执行工作任务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若是劳动派遣,则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才担责。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对应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不是侵权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害,那么侵权人是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确实是因为侵权人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来处理,万一协商不成,那么就只能通过对应的法律程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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