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侵权责任司法鉴定步骤是什么?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17:23:59作者:未知
一、第三人撤销租赁合同之诉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第三人撤销租赁合同之诉的举证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有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第三人撤销租赁合同之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条件。
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有独三、无独三。
2、程序条件。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
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无明显过错的情形:不知道诉讼而没有参加;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3、实体条件。
有证据证明发生诉讼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错误。
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部分或全部错误。
4、结果条件。
民事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与第三人民事权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时间条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
第三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租赁合同之诉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立案,立案后人民法院也会告知当事人举证的时间以及逾期举证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不过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讲,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证的,可以申请法院适当延长举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