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认定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0:13:23作者:佚名
一、借条已经超过三年每月支付违约金是否可以?
借条已经超过三年每月支付违约金是可以的。在合法的范围内,是需要认的,若是不合法,那么是可以不认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串通故意以高额违约金的方式达到高于四倍银行同类利息的目的,而法院又不干预,无疑为变相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违约如何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因此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借条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因此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现实生活当中,在借条上约定一下,借款的利息完全是可以的,如果借条已经超过了三年的时间,但是关于违约金的话,如果债务人每年都在还的情况之前,我们国家法律也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是可以的。但是,诉讼活动的情况之下,就有可能会受到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