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债务怎么处理?(婚姻无效债务怎么处理好)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0:23:15作者:佚名
一、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吗?
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可以就没有归还的部分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关于利息的部分应该一并起诉,如果再另行起诉的,法院也会合并审理。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借条利息规定是什么?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在当代的社会,借条出具之后,如果还有相关的转款凭证的话,基本上是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如果欠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了一部分的钱,另外一部分迟迟没有归还的状况之下,是可以由债权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