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出借人名字的借条生效吗?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9 17:02:50作者:未知
一、写假借条算诈骗吗,怎么规定的
1、出借人通过写假的借条逃避债务偿还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出借人不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所以对于借条这个事情千万不能搞假,因为作假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通过用假借条来逃避债务问题的话,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触犯到相关的刑法,因此借条只能存在与确实有借贷关系是双方,否则的话是不能写假借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