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应该在收到行政复议之后如何处理?
2024-03-19
更新时间:2024-03-19 23:05:13作者:未知
一、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偷钱怎么办?
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偷钱的,教唆者和被教唆者都会被追责,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成年涉嫌盗窃罪法院处罚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6、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7、全面调查的原则。
三、未成年涉嫌盗窃罪怎么写罪轻辩护词?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偷钱的话,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偷盗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人民法院对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对教唆者也是按照盗窃罪定罪量刑的,但是未成年人犯罪是可以从轻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