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责任方处理不服的怎么办?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1 17:03:21作者:未知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冀0602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XX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冀0602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一二审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错误认定“xx系中硕公司在本案买卖合同中的代理人”,xx无权代表中硕公司签署合同、签证结算等。
(一)总包合同中,xx不是项目负责人。
案涉钢筋买卖合同供应的是x公司在xx市场工程,在该工程的总包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不是xx。
(二)“授权委托书”是针对特定期间、特定事项的,xx无权代表中硕公司签署结算单。
xx年xx月xx日,xx公司就郑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和解事宜,委托了xx全权负责处理。该委托书也特别注明了委托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也就是所在此委托期间之外,郑xx买卖合同纠纷和解事宜之外,xx是没有任何权限代表xx公司的。
一审法院错误认定xx签署的结算单合法有效,是严重错误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资金占用费月率2%,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应予调减。
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的资金占用费月率为2%,明显超出实际损失。从公平角度考虑,以央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确定为宜。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错误认定xx有权代表xx公司签署结算单等,认定的资金占用费用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等。鉴于此,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月XX日
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双方在无法协商的情形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手里有确凿的证据和懂得审理的程序时,可以自己出庭参与,如果证据不够全面,对于法庭审理的程序也不是很懂的话,最好是能够聘请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