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是利用外资吗这样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4-03-22 17:10:34作者:佚名

并购是利用外资吗这样是否合法?

并购可以利用外资,也可以不利用外资,如果是利用外资并购,也是属于合法的。外资并购程序如下:

1、外国投资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投资者证件:

(1)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2)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投资申请表或合同(原件);

5、新公司章程(原件);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7、新公司董事会名单及签名备案(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备案)(原件);

8、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股权并购协议书(原件)(外方投资者签名、中方企业法人签名并盖公司章);

10、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增资协议;

11、被并购境内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转让股权决议;

12、被并购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各方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被并购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14、涉及中方是国有股权转让的,必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原件);中方是集体企业需提交其主管部门同意函(原件);

15、新公司名称工商登记核准(复印件);

16、被并购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7、公司场所证件(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注:

1、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

2、新公司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的,应进行调整;

3、股权并购协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的名称(姓名)、法定地址(住所)、法人姓名、职务、国籍等;

(2)购买股权方式、价款及付款期限(规定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全部对价);

(3)并购后所设立新公司继承原公司的债公和债务;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5)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4、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债务,并提交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

因此,只要是在我国境内,不管是利用外资并购,或者是利用其它的资本进行并购,只要他的手续和流程都是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之内,那么通常都是属于合法的,如果想要发起外资的并购,首先外资的并购者,他必须要有一个申请书,还要有相关的手续资料,然后提交给我国的相关行政机构等待审批。

为您推荐

并购是利用外资吗这样是否合法?

所以想要利用外资进行并购也是可以的,并且也是合法的,只要手续和程序都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那当然是可以通过外资进行并购的,但是除了利用外资并购,也可以利用其它的资本进行并购,如果是外资并购,那首先要

2024-03-22 17:10

电梯安装行政处罚款标准有吗?

有针对电梯安装的行政处罚。不过这个处罚标准通常都是根据特种设备的处罚来确定的,因为电梯他是属于特种设备,所以当电梯安装出了差错,面临着行政处罚,通常都是根据具体的损失来进行罚款的。

2024-03-22 17:10

可以就吊销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提起行政复议吗?

可以就吊销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提起行政复议的。如果相关机构部门作出了需要吊销行政许可的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有权对此决定提起相关的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2024-03-22 17:10

恶性肿瘤不化疗转移是医疗过错吗?

恶性肿瘤不化疗转移是否属于医疗过错需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后给出结果。当事人认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工作失误导致了不良后果产生的可以准备材料到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

2024-03-22 17:09

道路交通违法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道路交通违法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如果认为我们国家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说有一些行政罚款的处罚的方式,已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

2024-03-22 17:09

村集体是无任何行政处罚权的依据是什么

村集体是无任何行政处罚权的依据是村集体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所以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行政处罚权必须是国家行政机构或者是政府授权,不是任何一个组织或者是集体都具有的该权利的。

2024-03-22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