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规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法院违规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2024-03-22
更新时间:2024-03-22 23:08:55作者:未知
一、法院违规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和申诉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一般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对法院判决不服的情况,应该再次提起诉讼,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再次提起诉讼的话相当于进入二审程序,如果对二审结果也不满意的话,就不能再起诉了,起诉的结果总会有一方感觉吃亏,所以如果出现问题能协商解决的话就尽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