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形式要件是怎样的?(有条件的借条)
2024-03-23
更新时间:2024-03-23 17:02:25作者:佚名
一、债权人有借条不还会被关吗?
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还怎么通过诉讼解决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三、欠钱不还判决之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通过法院的有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是否被拘留视情况而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有借条借钱不还,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