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被告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2024-03-26
更新时间:2024-03-26 20:06:48作者:佚名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首先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拥有属于自己合法的财产,再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属于死者的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合法继承。
如果死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离异的夫妻有遗嘱指定他们的孩子以后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指定继承人,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不能通过继承获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死亡,这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踪达一定期间,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死亡,这时就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父母还健在的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例如父母住在时可通过赠送行为把财产赠给子女,也可通过合同方式把财产出卖给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卖、租赁、赠与给他人或集体。这些行为都是父母合法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他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阻挠。子女强行继承健在父母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夫妻离异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权利,只要父母愿意将财产给到子女,或者是父母没有存在另外订立遗嘱的情形,那么子女都是可以拥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健在的情况下,是不能继承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