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被告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2024-03-26
更新时间:2024-03-26 20:09:41作者:佚名
一、离婚冷静期构成要件要多久
对于离婚冷静期必须要,协议离婚就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但如果是起诉方式离婚,那么不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在这30天内双方任意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使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第二种是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第三种是双方都不愿意再离婚的,下面来分别阐述一下。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双方重新协商一致在冷静期届满30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领取离婚证仍然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再次向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再离婚的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夫妻双方仍然选择离婚的
离婚冷静期的确定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如果是协议处理,则需要涉及离婚冷静期的处理。一方面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婚姻登记部门需要依法处理,如果是诉讼,则冷静期不适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