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狗证的狗咬人赔偿规定是什么?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0:16:56作者:未知
一、伪造身份证最新处罚规定是什么?
伪造身份证涉嫌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依法做出如下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属于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变造身份证件涉嫌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变造身份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身份,表明一种关系,即与其他人或组织之间的关系;居民身份,则表明其与国家、一定的地域和行政管辖范围存在的确定的联系,因而国家通过居民身份证制度来使这种关系形式化,从而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居民身份证能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而呈规模化的趋势,居民身份证制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户籍制度所不能代替的。妨害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制造、使用、监督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变更,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造虚假的居民身份证是否构成本罪,应做进一步分析。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在其职权的范围内,经过合法手续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即使内容虚假与真实情况不符,仍不失为真身份证,因而不属伪造、变造;但如果这类人员超越自己的职务范围,违反有关程序制作居民身份证即属“伪造”。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
综上所述,行为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该罪名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均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视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判处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等相应刑事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