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2024-03-29
更新时间:2024-03-29 17:01:20作者:佚名
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规定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素,才能够对此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
(1)、行为的非法性,即没有非法阻断的理由。有合法依据的行为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杀死不法侵害者、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等。
(2)、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枪击、利用他人或动物,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母亲不给婴儿喂奶导致其饿死。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比较少见,一般要求行为人对防止被害人的死亡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这种责任或义务的形式或者基于身份、职务,或者基于先前行为,如一成年人带一未成年外出,在遇野兽侵害时,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3)、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二、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属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违反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律,从事的一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那么此时必须严格的按照我国《刑法》第232条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相对应的一些刑罚,比如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