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公私财物和损毁他人财物的区别有吗?

更新时间:2024-03-30 20:08:19作者:未知

损毁公私财物和损毁他人财物的区别有吗?

一、损毁公私财物和损毁他人财物的区别有吗?

损毁公私财物和损毁他人财物的区别是没有的;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三、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不管是损毁他人还是损毁公私所产生的性质都是一样的,所受到的处罚也是一样的,只要达到处罚的标准就会被判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起民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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