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他人财物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03-30 20:11:12作者:佚名

损毁他人财物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损毁他人财物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财物被他人损坏的,按财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果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财物的价值。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关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诉讼时效都为3年。起始时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当日起算。在实践中,是否存在实际的肢体伤害并不影响权利人索要财产损害赔偿,但是应明确损害的纠纷属于不动产还是动产,以便确定管辖权。例如不动产损害赔偿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而动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地域的管辖,由造成动产损害行为的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损害进行起诉维权的时候,一定要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并且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期限之内进行维权,如果超过法定的诉讼期限,人民法院虽然说依旧会进行受理案件,但是权利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为您推荐

损毁他人财物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损毁他人财物后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进行赔偿就可以了。损害他人财物在没有达到五千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的。不过会进行治安处罚,会进行拘留还是进行罚款。

2024-03-30 20:11

婚内婚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内婚姻财产约定协议书需要写上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财产的具体情况,财产分配的相关事项,个人财产的处理约定、双方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就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和时间。

2024-03-30 20:10

行纪合同与隐名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行纪合同与隐名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具体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行纪合同跟隐名合同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立案,会通知原告

2024-03-30 20:10

代理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在于代理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行纪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其次,代理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只要不违法,基本上都是可以的,但是行纪合同,主要限制于贸易类的行为。

2024-03-30 20:10

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的风险承担类型有哪些

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后需要承担的风险包括,行纪人在保管委托物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造成委托物损毁、变质的,行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行纪人跟第三方签了合同后,第三方没有履行应尽义务给委托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行纪

2024-03-30 20:10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签署行纪合同和签署居间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差异,行纪合同一方是委托人,一方是行纪人;居间合同的签署方是居间人。虽然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有差异,行纪人只能从委托人那里获得劳动报酬。

2024-03-3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