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更新时间:2024-04-01 17:03:34作者:佚名

合肥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合肥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合肥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也是按照协商一致的来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因为其中一方出轨存在着过错,离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没有过错的一方来说,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但是在财产分割这个方面是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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