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跑之后怎么处罚? 醉驾逃跑之后怎么处罚的
2024-04-01
更新时间:2024-04-01 20:15:33作者:未知
一、醉驾酒驾证据不足可以定罪量刑吗?
醉驾酒驾证据不足不可以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酒驾和醉驾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
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酒驾和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的来说,对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都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酒驾的证据通常就是酒精测量仪的测量结果,而醉驾的证据必须以血液化验结果为准,如果吹气达到醉驾标准,但血检结果没有达到醉驾标准的,就不能以危险驾驶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