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跑之后怎么处罚? 醉驾逃跑之后怎么处罚的
2024-04-01
更新时间:2024-04-01 20:17:57作者:未知
一、发生事故醉驾一定就是全责吗?
发生事故醉驾不一定是全责。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
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会从重处罚。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分别是什么?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按照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由于醉驾导致的事故,那么事故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如果不是醉驾司机导致的,那么就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了,但是毕竟是在醉驾的状态下驾驶车辆的,因此受到的处罚将会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