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前期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
2024-04-02
更新时间:2024-04-02 23:18:34作者:佚名
一、离婚冷静期几年?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具体设置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关于离婚冷静期,它只是民法典草案上提出的,现在还未施行。
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法院以通知的形式,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期限,冷静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期限多久因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故由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确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法院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如何复婚?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复婚程序:
(1)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登记程序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期限是30天。如果在30天内想反悔的就可以反悔,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实设立离婚冷静期也是有很多的弊端的,很容易产生家暴等问题,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