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不同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03 20:18:01作者:未知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不同点是什么

(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进行调整。

(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三)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相对于行纪合同本身来说是外部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在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居间合同中,无论是指示居间还是媒介居间,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其在交易中仅是一个中介人,既不为交易的当事人一方或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见,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设定、产生。

(四)“介入”不同。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行纪人接受委托买卖有市场定价的商品时,除委托人有反对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的权利。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法律规定的结果,是一种形成权,使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产生了。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委托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有保密义务,由此居间人产生为委托人隐名的义务,这种居间称为隐名居间。在隐名居间这种情形下,对于委托人依据与相对人的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由居间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负履行义务,并领受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因此,只有在保护隐名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在本质上是有非常大的区别的,两者在办理事务的范围上是不同的行纪业务主要是包含了办理的购销货物,寄售的商品以及有价证券的买卖业务,而居间的业务是比较广泛的。除了禁止交易的事项,都是可以进行居间服务

为您推荐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不同点是什么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不同点在于办理事务的范围是不同的,以及合同的标的是不同的,以及和第3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行纪人和第3人的关系是外部法律关系,而居居间人都是不参与到和委托人以及第3人的合同关系。

2024-04-03 20:18

交通事故理赔提供材料有哪些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

2024-04-03 20:17

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是以平和的手段秘密窃取;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2、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他人的财产

2024-04-03 20:17

离婚之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之后复婚财产算婚前财产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复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024-04-03 20:17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有什么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

2024-04-03 20:17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2、权利保证书;3、作品登记表;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

2024-04-0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