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诉讼是什么意思?(驳回原告诉讼是什么意思)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23:01:25作者:佚名
一、刑事案件中拘役跟坐监一样吗?
判处拘役是需要在监狱服刑的,不过,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三、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只有构成刑事犯罪的才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人身自由当然是受到限制的,但是相较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刑罚,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事判罚,像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能在监狱中服刑,不可能每个月还能回家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