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失效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驳回失效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23:09:35作者:未知
一、劳动者在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期满,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中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在病假期间,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该解除权应当是无条件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只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赔偿。
三、请病假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员工请病假,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劳动者患病,也有休假权,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发票的,用人单位不批准违法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病假问题,劳动法有着严格的刚性规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
在员工病休期限方面,《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给出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该规章以社会工龄和单位工龄为标准给予了员工3到24个月的医疗期。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怕是上班仅一天的员工,也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关于员工一个月病假不得超过10天类的规定是违法的。
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需要顺延。员工可以根据实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来决定是否向公司要求赔偿。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若是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行为,也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