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约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4-07
更新时间:2024-04-07 20:11:46作者:佚名
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有这样几种情况: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第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八,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
第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十一,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第十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三,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劳动者的护身符。面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只是不会再出现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了。不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