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有警察在场吗?
2024-04-09
更新时间:2024-04-09 23:09:14作者:未知
一、解除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包括什么?
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都知道警方是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些强制措施的,刑法上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些强制措施的期限以及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的规定都是十分的严格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