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4-04-10
更新时间:2024-04-10 20:19:20作者:未知
一、个人所得税逃税后果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逃税后果是:交罚款,加收滞纳金;被税务机关强制执行;逃避税款数额较大,会被移送公安经侦部门;会被限制出境;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二、个人所得没缴纳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缴纳税款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和借口逃避税款的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一旦发生逃税漏税情况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将会根据事实的经过以及造成的结果严重的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严重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