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三年后续签有时间限制吗?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17:12:07作者:未知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规定有什么?
《劳动法》中有加班时间规定,《劳动合同法》无相关规定;加班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是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倍,双休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只能适用于其他法律要求,员工每日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36个小时。工作日的加班费是员工正常工资的1.5倍,双休日的加班费是正常工资的二倍,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正常工资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