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买卖合同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4-12 17:25:22作者:未知

多重买卖合同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多重买卖合同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多重买卖合同在《民法典》的第598条,具体内容如下。

《民法典》第598条是出卖人主给付义务条款(请求权基础规范),规范内容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在规范意义上,出卖人交付义务不同于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要件,也不必然与移转价金风险的交付挂钩。交付义务具有任意性,可以合意改变或排除,或以观念交付替代。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存在意味着买卖合同自身不产生物权变动效果,出卖人无处分权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履行须满足物权法上的所有权移转要件,并具备清偿合意。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互相独立,二者可能存在时间差。在债权平等的前提下,司法解释中的多重买卖履行顺序可视作意思表示解释规则。

二、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多重买卖合同在《民法典》的第598条,主要涉及了出卖人的相关义务条款,规范异议,所有权转移义务也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等。

综上所述,合同虽然有强制履行的制度设定,但是不能通过绝对的强制对抗当事人的意识自由,这样是不合理,存在偏颇。具体的情况,需要以实际情况和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为准。一物多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为您推荐

多重买卖合同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一般多重买卖合同也是合法行为,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且卖方当事人应该及时履行合同的义务,若是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4-12 17:25

多重买卖合同侵权如何认定,多重买卖合同侵权如何认定诈骗

多重买卖合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存在多重买卖行为,多重买卖行为侵犯到了买家的财产权,属于一种非典型的侵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多重买卖的侵权方式是多样化的,比如抢先登记,另定买卖关系等行为。一物多卖是

2024-04-12 17:25

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管辖,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约定以合同签订地作为产生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管辖权所在地,但不得违反

2024-04-12 17:24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在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对被代理人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代理权,合同相对人可以对被代理人进行催告,如果代理行为经过了被代

2024-04-12 17:24

合同案件纠纷起诉后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后立案的条件是,原告跟合同纠纷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跟理由,原告有具体的诉求,被告的信息明确,另外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合同纠纷案应该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被

2024-04-12 17:24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是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且一般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若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具体地区的人民法院。

2024-04-12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