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的流程是什么?(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13 23:07:10作者:佚名

申报债权的流程是什么?(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一、申报债权的流程是什么?

申报债权的流程是首先由清算组对外通知债权人并且进行公告,然后由债权使人提出债权申报的申请。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二、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审查内容是什么?

(一)、总体要求

1、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不予确认;

2、债权人提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则依据法律文书中直接确认的债权金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内容,管理人无须实质审查可直接予以确认债权。判决中超过破产受理时间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诉讼费、保全费不予认定。

3、申报的债权不是以金额计算的,债权人应对债权金额进行折算,管理人按市场价值确认。

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管理人依法通知相关法院中止审理。其中对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在诉讼、仲裁审结后,再依其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所确认债权进行调整。

6、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以后,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申报债权的,管理人依法予以审查,但是,申报人应按照审查需要交纳审查费用。

7、债权人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后申报债权的,管理人不再受理审查。

8、附期限的债权,视为破产宣告时已到期,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9、行政、司法机关对债务人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不作为破产债权。

10、债权人负有对其债权进行举证的义务,如果债权人不能充分举证,管理人又无法通过债务人的帐册或相关文件中查证的,由债权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企业面临着破产需要进行清算的话,在此之前可以由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也可以指定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当然了,不管是哪一种清算的方式,都必须要通知债权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在这个阶段是有权预申报债权的。

为您推荐

申报债权的流程是什么?(债权申报方式有哪些)

申报债权的流程是首先由清算组对外通知债权人并且进行公告,然后由债权使人提出债权申报的申请。同时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再确定,债权人的期限是最短不能够少于30日的。

2024-04-13 23:07

公司清算组成员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组成员人数要求是通常情况下不少于三个人,但是这也并不是说必须,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清算组的人数并没有作出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毕竟清算组的人员过少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合理的开展清算工作的。

2024-04-13 23:06

自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的规定是什么?

自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的规定是:可以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专业的人士的。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

2024-04-13 23:06

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在被吊销之后,应该公司内部自己成立一个清算组,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财产和其他,但若是自行清算的拖延行为比较严重。那可能就会被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清算,那清算的前提和根本目的都是不同的。

2024-04-13 23:06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包括什么? 公司解散诉讼案由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以及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在我国,依据解散事由是否基于公司自愿,可以将其区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公司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解散,均应依法组织

2024-04-13 23:06

如果是劳动者加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如果是劳动者加班不给加班费是否合法的是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调休来确定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

2024-04-13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