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17:18:25作者:未知
一、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1、首部。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
2、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有哪些权利?
(1) 提起答辩和反诉;
(2) 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
三、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案件中,被告方有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如果公司控诉被告方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且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法院立案后一定会把诉讼状的副本送给被告,被告方在写答辩理由的时候也需要参考原告的陈述,对原告陈述不实的部分要进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