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试用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20:12:42作者:未知
一、员工在节假日加班怎么取证?
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的取证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例如能证明加班的直接证据,比如加班申请单的保存、考勤表的留存;证明加班的间接证据的搜集,比如录像、证人、出差时酒店、机票记录;如果有其它证据证明单位有考勤制度,则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推向单位。如在公司处无法取得, 仲裁办会责令公司提供,因为劳动纠纷案件用工单位有举证责任。
二、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员工为了必要的工作内容不得不加班的,可以向单位申请加班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有加班的行为。如果单位不予认可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将会责令用人单位提供其他的证明员工加班的证据材料,拒不配合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要求重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