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动合同期限能否变更 一般劳动合同期限能否变更
2024-04-16
更新时间:2024-04-16 17:06:43作者:未知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有过错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的。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有一条就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个人中断就业属于因本人意愿失业,不在此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要的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是自己提出辞职或者自己旷工等行为是不可以领取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只有满足失业保险所有的条件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时,应当赔偿给劳动者损失,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由此行为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受损的,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赔偿;若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受损的,应该按照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