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4-04-18
更新时间:2024-04-18 20:15:50作者:未知
一、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有了劳动仲裁结果,公司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员工如何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下述法规所规定的内容。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不履行仲裁的裁决决定,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员工申请仲裁,需要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若书写文字申请存在困难,也可以口头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局的工作人员记录后告知对方当事人。被申请人接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需要在十日内向仲裁局提交书面的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