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8
更新时间:2024-04-18 23:24:03作者:佚名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满一年,但是够了6个月的话也能领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低于6个月的情况下,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就只能是半个月的工资了,补偿金要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二、辞退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就需要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赔偿标准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完全是违法的,还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标准只能是按照上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和工作年限完全是无关的,就类似于因病不能继续参加工作的这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