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21 17:21:57作者:佚名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特别是不同的生产销售行为也认定的涉案事实后果是不同的, 如果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为您推荐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客体上侵犯了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有关药品管理规定、主体为生产假药的单位或者个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等。

2024-04-21 17:21

杭州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多少年时间?

杭州生产销售假药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了人体严重危害或者其它严重情节的可以处3-10年有期徒刑,造成人员死亡或者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死刑。

2024-04-21 17:21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主体是什么?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主体一般是造成了他人损害的直接侵权人,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其民事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可以按照共同承担有关侵权责任的方法来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

2024-04-21 17:21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就是正当当事人吗?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就是正当当事人也是合格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进行起诉时也要确定案件的诉讼请求,以及还有拥有明确的被告才能获得受理。

2024-04-21 17:21

高空坠物纠纷管辖法院是什么?

高空坠物纠纷管辖法院,一般是由高空坠物导致的事故的发生地法院进行管辖,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发生脱落或者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1 17:21

对于高空坠物如何定责?(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的责任认定可以从下列两种情况认定:一是存在侵权人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是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

2024-04-21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