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23:16:57作者:未知
一、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请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案件应按件收取诉讼费。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中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合同效力,并不是合同关系,更不是合同关系中所涉及的标的额。如果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按照合同中标的额为标准收取诉讼费,就混淆了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概念,更是超过了诉讼标的范畴。且如果简单的以合同标的额为基数收取诉讼费,将增加当事人负担,使当事人缴纳超出实际诉讼请求金额的诉讼费。
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怎么举证?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是否履行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况下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尚未履行,或者认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等。根据《民事证据规则》5条第2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就合同法律关系中所适用举证责任分配的一种例外规则,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当事人必须是签订合同的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举证原则是当事人举证,对于合同是否履行出现纠纷时,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