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同意转让股权该怎么处理
2024-04-29
更新时间:2024-04-29 23:03:19作者:未知
一、股份强制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不管是“员工股东”,还是依法花钱认购取得股权的股东,股权都是其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其合法的权益。况且公司法已经明文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即使存在例外情形,也明确规定,是股东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因此,公司通过公司决议等方式强行回购股东股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回股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通常情况下,公司在给予员工、高管股权奖励时,都会约定离职时必须退股。因此,一旦员工离职而又没有与公司协商股权回购事宜的,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决议强制回购员工的股权。因为该强制退股行为,是股东事先约定主动转让股权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与员工之间没有事先约定离职退股事宜的,员工离职,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否则员工同样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二、增资扩股的方式有什么?
1、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2、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增资扩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适合于股东内部的,按照原有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不改变出资额比例。另外一种既可以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以适用于第三方出资的情况,采用邀请出资的方式,改变原有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