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4-04-30 20:07:56作者:未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施工合同备案已经取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施工合同的履行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就算现在中标方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工作人员也不会给当事人办理的,如果本人从事的工作跟建筑工程相关,对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法律制度要及时了解。

为您推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施工合同的备案登记应该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为准,可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政策,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规定已经删除,施工合同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会因为没有办理备案登记而无效。

2024-04-30 20:07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怎么规定的

在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各地方人民政府都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修改了关于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政策,双方签完合同后,施工单位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即可

2024-04-30 20:0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退赃后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主动退赃后也不一定可以判缓刑,退赃是嫌疑人应尽义务,跟能否判处缓刑并无直接关系。根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情节较轻,同时满足其他

2024-04-30 20:07

网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怎么判刑

网贷机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标准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有可能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网贷机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

2024-04-30 20:07

总承包单位施工合同备案谁备案

签完总承包施工合同以后不需要办理备案,过去的法律制度规定,中标人需要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施工合同的备案登记,可是,新法律制度中已经删除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规定,因为法律制度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灵活调整。

2024-04-30 20:06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且这样的医疗机构说要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的医疗机构实际上是不能够构成我们国家的侵权主体的,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2024-04-30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