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书怎么写?
2024-05-07
更新时间:2024-05-07 20:03:41作者:佚名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种:
1、完全责任,主要指的是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通常需要赔偿患者100%的全部损失;
2、主要责任,主要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因为医疗过失的行为所导致,损害后果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需要赔偿患者全部损失的60至90%区间;
3、次要责任,通常指的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是因为其他的因素导致,在事故中医疗过失仅仅起到次要性的作用;
4、轻微责任,则指的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大多数原因是因其他因素导致,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中只是起到了轻微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这样才能确定之后的赔偿数额。双方应当共同委托医学会做鉴定,提供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病历本、诊断书及医疗过程中用到的药品及器械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之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