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履行该怎么起诉?,合同不履行该怎么起诉他
2024-05-08
更新时间:2024-05-08 23:07:50作者:未知
一、合同解除法院判决继续履行需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所以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当事人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合同不能履行除外。
二、合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其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写明包括姓名、年龄、籍贯、性别、家庭住址、邮编、电话等情况。如果被告是单位的,需要写清单位的全称、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单位法定代表人。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所诉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并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4、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三、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一)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二)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三)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双方当事人产生合同纠纷,进行法院起诉的时候,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如果没有特殊期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还是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