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事故如何处理? 高空坠物受伤怎么办
2024-05-15
更新时间:2024-05-15 23:10:12作者:未知
高空坠物的起诉人不够将会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当事人未参加集体诉讼的,在诉讼时效内单独提起诉讼的,适用集体诉讼时生效的判决、裁定。
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集体诉讼中对于诉讼人的要求是有明确规定的,在集体诉讼中,并不需要所有当事人都提起诉讼,只需选出一名或多名代表人进行诉讼就可成立,即便不是由当事人自己进行的起诉,也依旧是收益的。因此为了避免高空坠物集体诉讼的问题,最根本还是要避免高空坠物案件的发生。
因此高空坠物起诉人不够需要采用集体诉讼的方式,也就是整个建筑的使用者都是诉讼人,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诉讼,只需要选取一个可以代表集体的代表人就可以成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