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2024-05-20
更新时间:2024-05-20 17:08:22作者:未知
一、价格欺诈如何赔偿消费者吗?
价格欺诈消费者的话,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三倍商品价格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原则是什么?
(一)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于我们各级消费者协会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我们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如消费者购买生活消费品,使用过程中,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我们可以依法对侵害的事实进行调查和依法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受理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三包”凭证、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出现的问题的事实等,我们再据此有关侵害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组织经营者、消费者双方开协调会,在自愿、合法、合理、公正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三包”规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但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往往会保护弱者,向消费者倾斜;
(三)按照地域责任分工受理。
这一原则是指各基层分会或投诉站在自己的责任或管辖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县消协则可以受理全县范围内的消费纠纷,并批转有关消费投诉。
(四)受理消费者投诉,坚持无偿的服务原则。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的时候应该要依法受理(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还有就是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进行调解,要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