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予执行的含义?(先予执行的意思)

更新时间:2024-05-22 23:04:40作者:佚名

什么是先予执行的含义?(先予执行的意思)

一、什么是先予执行的含义?

先予执行,是指在终局执行以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九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是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是尚未作出判决,法院责令当事人预先履行义务,所以,它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根据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其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在先予执行的数额方面,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产、生活的急需为限。

先予执行是预先给付的财物或者金钱,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情况,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扶养费、医疗费用的情况,还有其他的紧急情况的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等。

为您推荐

什么是先予执行的含义?(先予执行的意思)

先予执行的含义是在最终的执行之前,法院的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给权利人一定的财物或者是金钱,目的是为了应急,也就是为了权利人的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的需要给付的一定的财物或者这金钱。

2024-05-22 23:04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范围是什么?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范围包括,个人合伙中的合伙人是共同诉讼人,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其中出借单位还有借用人是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等关系等都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范围。

2024-05-22 23:04

谁有权利提起诉讼第三人? 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享受诉讼法上规定的上诉权,请求赔偿权等权利。有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的行政案件,可以实现诉讼合并,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2024-05-22 23:04

公益诉讼起诉人是包括哪些 公益诉讼起诉人是包括哪些人

公益诉讼起诉的主体包含了检察院,社会公益性的团体,个人等等,或者是社会性的其他组织,都是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起诉的。对于破坏环境或者是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事件的时候,是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

2024-05-22 23:04

一般诉讼请求有哪三种类型?(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什么)

一般情况下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请求变更请求给付请求。确认请求,也就是我们说的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到法院请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如果这一段关系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024-05-22 23:03

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内容?,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内容和条件

民事判决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案件有七种不同的内容。根据该案件所要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民事判决。一般分为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根据案件的审级和审判程序的不同,民事判决又可以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当然,二审

2024-05-22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