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尽赡养责任继承遗产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4-05-23 20:07:45作者:未知

民法典未尽赡养责任继承遗产合理吗?

民法典未尽赡养责任继承遗产合理吗?

一、民法典未尽赡养责任继承遗产合理吗?

对父亲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二、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能否继承?

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如果没有约定不能继承的一般是能继承的。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者有以下行为会自动丧失继承权,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撤回遗嘱等情况。

为您推荐

民法典未尽赡养责任继承遗产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未尽赡养责任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是可以继承遗产的。除非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伤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况出现,否则不论是否赡养父母,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

2024-05-23 20:07

善意第三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双方存在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符合以下情形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的动产已经办理过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024-05-23 20:07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本质不同,发生债权请求权需要物权受到侵害或发生财产损害,发生物权请求权是在物权圆满的状态时受到妨碍。这两者的诉讼时效限制不同,物权请求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债权请求权有诉讼时效限

2024-05-23 20:07

善意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善意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签订合同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善意第三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伪造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违法行为,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2024-05-23 20:07

担保物权的分类有什么?,担保物权的分类有什么作用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共同组成了担保物权。留置权又称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共同组成了意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又称优先性担保物权,占有性担保物权,包括质权和留置权。

2024-05-23 20:07

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类型有什么?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资产重组,就是债务公司的债务做出重新的安排;债券转股权,是一种补充企业资本金和最大限度收回银行相关资产的行为,还有就是多样化出售,这三种处置方式。

2024-05-23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