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处理)

更新时间:2024-05-25 20:05:49作者:未知

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处理)

一、 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

驾驶人员闯黄灯一般是不会扣分的,闯红灯会扣6分,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由于电子警察需要拍摄三张照片才能认定闯红灯违法,其中包括一张路口情况照片。而闯黄灯时,路口情况和绿灯通行时没有明显变化,所以很多情况下,根据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不容易认定,所以闯黄灯的违法行为一般都由交警现场管理时予以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信号灯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有关闯黄灯的行为,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认定的,涉及到存在闯红灯的情况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为您推荐

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驾驶人员闯黄灯是否要扣分处理)

驾驶人员闯黄灯一般是不会扣分的,黄灯是一种警示信号,但并不是红灯,法律上只规定了闯红灯需要扣6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存在违章行为的就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2024-05-25 20:05

交通部超限超载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部超限超载规定的处罚标准是:处200至500元罚款,如果超过20%的处500-2000元罚款,具体情况是根据超载的百分比来认定的,由交警部门根据超载的严重程度来作出处罚结果和决定。

2024-05-25 20:05

广东省内超速了怎么处理(广东省内超速多少天查到)

在广东省内,车辆超速是根据超过的时速来进行违章处理,一般如果超过的食宿是不达到10%的话,是不进行扣分以及罚款的,但是如果超过时速达到了10%以上的话,都是要既罚款,又进行扣分处理。

2024-05-25 20:05

浙江高速超速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在高速路上如果超速的话,都是要按照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的,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比如说躲避救护车等车辆的原因,造成超速的行为,像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免除处罚或者是其他一些特殊的原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超速。

2024-05-25 20:05

超速不足20会怎么处罚(超速小于20%会被罚款吗)

超速如果没有超过20%的话,但是如果超过10%的话,会进行扣除三分,并且罚两百元钱的罚款。但是如果超速不满10%的话,那是进行警告,但是不进行处罚。如果超速达到50%以上的话,是直接扣除12分。

2024-05-25 20:05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流转吗? 农村集体土地如何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流转的,集体土地的流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合法合规办理流转手续,农村集体流转的主体是土地的使用者,是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转移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2024-05-25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