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形式)

更新时间:2024-05-27 17:06:27作者:未知

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形式)

一、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

代位权的行使效力如下: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受理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对代位权诉讼做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

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还可就剩余部分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如次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尚有余额,债务人还可就此向次债务人主张。

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对于所有的债权人而言是共益费用,由此形成的债权应优先于其他债权清偿。

二、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 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

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则债务人受此裁判的约束,在将来的诉讼中不得提出与判决主文相悖的请求。但是如果债务人未得到通知而没有参加诉讼,因其没有提出攻击防御方法、未得陈述,因此,裁判对其没有效力,如果债务人对裁判有异议,仍然可以另行起诉。

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法律设立代位求偿制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如果债务人现有资产足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直接实现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必要的。

为您推荐

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形式)

在债清偿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债务人的效力。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3、对债权人

2024-05-27 17:06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怎么处理?(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纠纷后,应该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统一意见之后可能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处理,并且签订相关的协议书,如果协商不能统一意见,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2024-05-27 17:06

货车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货车车辆超载怎么处罚的

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元,扣2分;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扣3分,同时可扣

2024-05-27 17:06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1、自然人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2024-05-27 17:05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

2024-05-27 17:05

非法行医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1、犯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27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