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超速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28
更新时间:2024-05-28 23:05:02作者:佚名
一、当事人在异地违章了怎么处理
当事人在异地违章了,应当去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行为,特殊情况的,还可以选择在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当事人在异地违章之后,应当去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行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是被交警发现的,应当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应当在违章行为发生地处理违章事项;违章行为是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去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机动车的违章情况。
二、违章行为的管辖机关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违章行为要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行为要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违章行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应当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管理。
综上所述,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后发生违章行为的,应当及时去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一般是由违章行为发生地处理,其中违章行为是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最近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