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5-16 13:07:20作者:佚名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的问题上,不少人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房屋拆迁补偿太低,和开发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房屋无法及时拆迁等问题。那么,如果房屋拆迁的补偿太低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为您带来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如果拆迁补偿太少怎么办?

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拆迁补偿款太少的问题,可以先和房产商进行协商。当然,您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国家规定。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以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房屋拆迁的问题上,需要您储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的相关知识您现在都掌握了吗?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上,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做出专业的解答。

为您推荐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各地区,各个项目都不同,很难有统一的标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

2023-05-16 13:07

网络著作权的特性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法定特性分析,在我国的知识产权实践说明,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所以一量作口上网后,被复制、抄袭只是分分钟的事儿。所以企常表小编在此建议大家一定要及进的为你的作品申请著作权,否则当受到侵

2023-05-16 13:07

公司破产如何清算? 公司破产如何清算资产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

2023-05-16 13:07

贪污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不同:犯罪客体不同,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客体可以是简单客体,而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体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同。

2023-05-16 13:07

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贿赂罪的司法解释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

2023-05-16 13:07

2022最新房屋抵押怎么做?房屋抵押程序是怎样的?

提交材料:1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4、查档结果证明。5 房屋他项权证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

2023-05-16 10:06